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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21-08-07   浏览次数:141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以关于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光发改审[2020]7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光泽县李坊乡境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道路长度: 861m ,道路修建宽度: 0~7.2m(两侧人行道)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李坊乡集镇街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 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748608.00 元;(暂列金额: 27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0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1 09:00:00至 2020-09-26 23:50:00 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10-09 09:00:00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9-21 09:00:00至2020-10-08 23:59: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易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光泽县(http://gzggzy.enjoy5191.co 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光泽县李坊乡人民政府
地址: 光泽县李坊乡 , 邮编: 354102
电子邮箱: 757050413@qq.com
电话: 18063713033 , 传真: 0599-7751956
联系人: 小官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光泽县中山路1号新华大楼B911室 , 邮编: 354100
电子邮箱: 1363901183@qq.com
电话: 18005097041 ,传真:
联系人: 吴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光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杭中路11号
联系电话: 0599-792169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光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9-7955262